一、全体工作人员和学员一律按时在餐厅内排队就餐,任何人不准进入厨房内要求开餐。
二、主体班学员就餐一律实行分餐制,实行打卡就餐,每餐安排10个以上菜目,公布菜谱,供学员自行选购。学员入学时,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每人每月收取一定的固定餐费。如需增加餐费,自行购买。
三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,根据学校安排打卡供应早、中餐和值班人员的晚餐;节假日需加班的工作人员就餐,由所在处室负责人通知膳食科开餐,餐票由办公室财务科统一发放。
四、物业管理公司人员购票就餐,学校聘用的工勤人员按协议办理就餐手续,凭票开餐。其他人员需在食堂就餐者,一律按正常收费标准收费开餐,不准欠费开餐。
五、所有就餐人员只能在餐厅内就餐,不准将碗、盘等餐具和饭菜端出食堂。
六、文明就餐,不准抽烟、闲谈,不准对着饭菜、碗筷和就餐人员咳嗽、打喷嚏,不得高声喧哗。
七、食堂应做到供餐准时,价格合理,保证质量。
八、其他规定
1、在保证为本校办班搞好服务的前提下,可对外经营。
2、本着薄利多销的原则,扩大经营范围。
3、本校来客接待凭办公室接待单安排,可签字记账;其他来客一律收取现金,不得赊欠。
4、合法经营,不得偷税漏税。
5、保证食品安全、卫生,杜绝食品安全事故。